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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吗,约定财产制的方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46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吗

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被约定的财产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可以是财产的全部,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约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以书面约定为宜,必要时还可办理公证手续,如是口头约定,须有证人证明。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

二.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新《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们常说“口说无凭”,书面形式容易体现,将来对簿公堂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较容易解决纠纷。对于约定的方式笔者认为如果能够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应该采用公证形式是最好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使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易于操作,能够有效减少纠纷,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其次要看借款是否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外,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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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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