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妈的同事出车祸,大出血,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不交保证金不予治疗,而且也看了眼患者,说没事,死不了。当时赶紧凑钱联系家属,当把钱交上的时候,那个阿姨却已经没有了呼吸。所以我想请问,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罪,医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呢?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罪。
医疗责任事故罪作为医务人员的一种主要职务犯罪,《刑法》对之有着严格的界定。
在实际认定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应当正确划清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2、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就诊人或其亲属造成的事故。
在有些情况下,就诊人的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并非医务人员的行为所致,而是由于就诊人或者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或者擅自采用其他药物治疗等造成的。
对此,不能认定为医疗责任事故罪。3、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意外事故的界限。
4、应当正确区分医疗责任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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