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的父亲因腹部疼痛半天,被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先给予保守的消炎治疗,未见好转,经术前准备,在实施麻醉后,行阑尾切除术。手术顺利,但术后患者高热不退,终因病情严重,以致患者死亡。后来院方给我们说他们是误诊,所以我想请问认定医疗事故应具备哪些条件,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谢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认定医疗事故应具备哪些条件。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
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
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