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在医院输液,要求医院提供病历,可是只有一部分,所以我想请问医院病历不全能做医疗鉴定吗?医疗鉴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谢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院病历不全能做医疗鉴定吗?医院提供的病历不完整或是不提供病历的,患者都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医疗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受理、通知程序。医学会接到鉴定要求后,应审核,无法定不受理事由的,应决定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鉴定所需材料。
2、依法组织专家鉴定组织,见专家鉴定组的产生与构成。
3、调查程序。医学会据需要可以对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不少于2人,取证完毕双方应鉴字,被调查者不鉴字的,应记录在案。
4、依法定程序进行鉴定:(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