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姐姐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我们去医学会申请医疗鉴定,但是医学会说不受理,所以我想请问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受理医疗鉴定?我们在别的地方做了鉴定,但对结果不服,能重新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受理医疗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能重新做医疗事故鉴定吗?能够重新做医疗鉴定的,只是有一定的要求,具体有:1、 提起人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
2、 时效: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 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