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一个叔叔在医院做直肠癌手术正常,晚上术后并发症发作,病人疼痛难受,医院仅打了止疼针处理。第二天早上病人病危,第三天病逝。所以我想请问,手术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如果是医疗事故,那么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手术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要看什么样的并发症。
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按照您所说的,您叔叔并发症后医生并未积极治疗而导致死亡,所以应该认定为医疗事故。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具体包括:(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还需要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当面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