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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想防卫,因误解的侵害防卫算不算假想防卫?

咨询时间: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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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现在很纠结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我最近因为公司事情很忙,休息不够,脑袋很晕,有时候范点迷糊。昨天我的同事过来准备拿我桌上的东西,我当时下意识的就以为他要打我,于是手一甩,把他推出很远,摔得不轻。但是其实我不是故意的啊,这个医药费我是不是要赔?

韩宝玉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典型的假想防卫,误以为您的同事要对您动手。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您所描述的情况还只是个大概,建议您还是找专业律师具体咨询,然后再决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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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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