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的一个员工以存在劳动争议为由把公司给告了,我们之前没有处理类似案件的经历,因而,特来咨询一下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我们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证据制度是我国司法裁判活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司法机关主要是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制度来对案件实体作出裁判。
涉及到举证的问题,您可以参考以下类容:
一、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
例如,主张劳动关系存在的一方或者主张劳动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对仲裁请求承担举证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适用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
具体的情形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由用人单位对解除事由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减少劳动报酬的纠纷由用人单位对扣减事由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等。
三、某些特殊情形下需要理清举证责任的承担方:
(一)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而非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以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承担举证责任而非一味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供考勤证据的举证责任。
(三)劳动者主张绩效工资的,由劳动者对存在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自身完成的工作量承担举证责任。
(四)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者对基数的计算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四、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这些证据通常包括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工资发放明细表、考勤明细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相关财务凭证或者会议纪要等。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