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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问题,离婚债务如何清偿?

咨询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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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想问一下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由谁偿还?

彭鑫律师解答:

你好。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

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

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第三,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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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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