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出售共有房屋,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
也就是说,私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并不必然无效,这个特殊情况就是第三人是在善意的前提下即在买卖房屋时,并不知道相对人无权独自出售房屋,同时相对人必须是有偿购买房屋,即对所购房屋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只有在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保护第三人也即购房者的权益,承认买卖关系有效。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的第三人不是善意的,是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卖房合同无效的。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