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结婚后买的房子,因为要离婚,妻子提出要把房子卖了,钱平分,我觉得这套房子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不同意她卖房,谁知,前几天她未经我同意便擅自将其出售,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妻子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追回该房产?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若购买房屋的第三人为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您无权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如果您能证明对方明知您不同意卖房而买房,或是买房人与你的妻子属于恶意串通,你就可以追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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