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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防止房屋中介交易陷阱,怎么防止违约金陷阱?

咨询时间:2013-03-10
免费咨询房产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近日打算买房,也去看了一些,都是通过中介的,但是看了几次之后觉得很不值,反而浪费时间和精力,还老是被骗。在这里,听中介说过违约金的问题,请问,怎么防止违约金陷阱?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在中介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中,往往会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约期限,如果买卖双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签约,那么就必须承担违约金”,但是在格式合同中相应的条款中又故意规避了中介公司自己应尽的义务,比如对房屋是否已有产权证、是否还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条件、所在小区中必须告知的与居住相关的情况的告知义务等等。

在此情况下,买卖方往往因发生诸多分歧而不能按期签约,此时中介公司就会索取违约金,要求买方承担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令买方叫苦不迭。

居间合同设立的是中介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因此设定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期限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居间合同中加重合同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或者减轻或者免除中介公司自己的义务的格式条款同样是无效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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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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