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自己公司生产的产品买了保险,结果昨天不幸失火了。我们也马上通知了保险公司的人过来,结果,只是我们这边的人在救火,保险公司的就没有义务救火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保险事故发生时,减少损失的义务只限于被保险人吗”这个问题。
一、当保险标的遭遇危险时,为了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某种控制危险的措施,即为施救。
施救的目的是将危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施救的主体。
《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可见,施救的主体为被保险人。如前所述,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均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该尽快立案,并立即派人介入。
在许多情况下,保险人介入时,正是施救过程中。
还由于牵涉到施救费用等问题,保险人往往与被保险人一起,制定施救方案,完成施救过程。
况且,施救的本意是为了减少损失,其直接的结果是可以减少保险人的赔付金额。
因此,保险人也应该是施救的主体。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