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新华保险投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那时经常外出,现在因工作调动,不需要出差了,我想去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主要是想变更具体保费,请问律师,保险合同内容如何变更,变更保费该怎么弄?谢谢!
您好,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类情况,一是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二是因一定法定情况的发生,保险合同一方须予提出变更,另一方亦不得拒绝变更。
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变更保险金额而变更保费。
(1)保险金额的增加:如保险价值因市场价格上涨,投保人可提出按照或者不按照保险价值的增加比例增加保险金额,当然亦需增加保费;
投保人亦可在保险价值并无增加的情况下,在保险价值限度内提出增加保险金额的请求。
(2)保险金额的减少:如因有保险价值减少的情况或者虽无减少情况,投保人亦可提出减少保险金额的请求,只是一些保单规定保险人并不受理保险金额减少的请求,此种保单多为人寿保险保单。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具体咨询,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