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为父母买了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听保险业务员介绍的情况也满足我的保险要求,保费也挺高,正想着过几天签保险合同,我是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这保险合同是一签字就立马成立和生效吗?请问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我国实际生活中办理保险的程序是这样的:保险公司口头告知投保人保险相关事项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投保人填写投保申请书并签字。
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再向投保人签发盖有本公司印章的正式保险单,该正式保险单无须投保人签字。
实际生活中的这种程序,其法律依据是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 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